银监会松绑存贷比:理论上释放近万亿流动性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4-06 02:31:34

 
 
经过多年酝酿,中国银监会昨天终于颁布了计算商业银行存款贷款比率的新口径,并于今天正式实施。根据银监会通知,从存贷比中扣除了农业、农村和农民六笔贷款、小额金融债券和小额金融债券,存贷款比率的母项包括两笔新存款,如大存单。
 
如果存贷款比率指数被完全抛弃,理论上将有利于降低138 BP的融资成本。这一调整虽然小于138 BP,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对降低融资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考虑到银行业存在18.5%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简单调整存贷比率不会让银行业增加额外融资,但它可以鼓励金融业走‘贷款’的正确道路,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削弱影子银行的发展势头,”法国兴业银行(Societe Generale)首席经济学家陆政委昨日表示。“鉴于银行业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18.5%,仅调整存贷款比率并不能使银行业增加额外融资额。”
 
 
昨天下午,银监会正式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计算口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其自7月1日起施行。
 
银监会表示,。从国内外的实践来看,存贷比对控制流动性风险、控制信贷的快速增长、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经营模式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变化,,风险敏感性不足,银行各种资本来源和应用的期限和稳定性差异没有得到充分考虑,难以全面反映银行的流动性风险。
 
为了完善存贷比的规定,银监会积极推动立法机关修改“商业银行法”,,如从“农业、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等相应的金融债券”中扣除相应的贷款,从存贷款比率和贷款率等相应贷款中扣除,自2011年起实施月平均存贷比指数等。在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支持,降低存款波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截至2014年第一季度末,商业银行存贷款比为65.9%,比年初下降0.18%,与75%的上限仍有距离。
 
银监会表示,为了适应我国银行业资产负债结构的多元化发展趋势,,银监会在以往提高存贷比措施的基础上,。
 
释放高达8000亿流动资金
 
根据通知,应调整存贷比的计算口径,包括调整存贷比的货币口径、调整存贷比分子(贷款)的计算口径、调整存贷比母(存款)的计算口径。
 
其中,在调整了计算货币口径后,,取消了对本币和外币总额以及外币业务存贷比的监控指标。调整存贷比分子(贷款)的计算口径后,在扣除和减少农业再保险、小额和微型企业贷款的基础上,对“三农”专项金融债券、乡镇银行利用主要存托资金发行的农民和乡镇银行发放的贷款,从商业银行发行的剩余期限不少于一年的基础上,予以扣除。此外,债权人无权要求银行提前偿还与其他类型债券相对应的贷款、“小Reloans的小型和微型企业贷款”和“商业银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发放的贷款以转移贷款”。
 
“到2014年5月底,商业银行发行的一年以上债券总额为12.531万亿元,其中普通债券3272亿元,次级债9028亿元,混合资本债券231亿元,基本没有提前还款条款。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小Reloans金额为500亿元。近年来,中国商业银行从国际金融机构或外国政府发放的贷款稳定在30亿美元左右。”华夏银行(Huaxia Bank)研究员杨赤(-0.37%)表示,据估计,调整后的存贷比率理论上可以释放高达8000亿元的流动性。考虑到贷款规模和资本充足率的限制,资金的实际释放将低于理论价值。
 
"这种存款和贷款比率的调整有利于释放更多的流动性,鼓励商业银行在实际经济中投资更多的信贷资金,特别是在中小型和“农业、农村和农村”地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和农业相关企业的昂贵融资等问题。""还有助于商业银行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提高盈利能力,适当减缓因资金流出银行体系而造成的当前债务侧压力,帮助减少商业银行使用银行间业务的积极性,以避免存款贷款比率和信贷规模的限制,,并指导基金从资产负债表中逐步返回,"说。
 
新政关注实体经济
 
“这反映了银监会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审慎监督精神。”法国兴业银行(Societe Generale)首席经济学家陆委员昨日对此发表了评论。“在修改”商业银行法“之前,,不可能直接放弃贷款与存款比率,但目前,中国金融市场的实际发展已经从‘负债侧的单一存款和资产侧的贷款’发展到目前资产和负债的高度多样化状态。”单纯地坚持过去意义上的贷存比,不仅无法控制实际风险,还会造成更多的扭曲,导致新的风险和隐患。他说:“从管理实际风险的角度来看,贷款与存款比率的分子和分母都需要”与时俱进“调整,例如,以分母计的大存单的增加就反映了这一点。”
 
陆政委认为,调整不是太宽松,而是注重实际风险的管理。例如,对于农业、农村和农民,小额和小额发行的特别债券发放的贷款不仅因为此类贷款的期限通常比债券的到期日短,而且还因为数额小,即使不包括在贷存比中,流动性的实际风险也是很小的。
 
。”他说:,在实施后,。”即使贷款与存款比率现在被完全取消,也不会导致流动性风险失控。“
 
 
在调整存贷款比率(存款)计算口径时,通知在现有计算口径中增加了两项内容,即“银行发给企业和个人的大可转让存单”和“外公司一年以上存款净额”。
 
银监会认为,企业和个人的巨额可转让存单是银行的稳定资金来源,外资法人银行的相当一部分资金来自母公司,考虑到一年以上的存款净额,可以促进外资银行充分利用外资母公司提供的稳定资金,扩大业务,支持中国实体经济的发展。
 
这一调整并没有改变存贷款比率的基本计算规则,这是一种简便的计算方法。从量化结果来看,它将有助于商业银行利用更多的信贷资源来支持实体经济。银监会表示:“银监会将观察存款贷款比率调整对银行和金融市场经营行为的影响,对于存款贷款比率不同的银行,。”
 
同时,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银监会将综合利用存贷款比率、流动性覆盖范围和多维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密切跟踪和分析银行业流动性风险状况,维护银行业的安全稳定运行。中长期而言,银监会还将继续积极推动和配合立法机构修改“商业银行法”。
 
“银监会在母公司存贷记分中不包括银行间存款,这与金融机构可能通过资本交易所虚假增加银行间存款规模,导致存款重复计算有关。”杨赤说:“在目前管理同一业务的背景下,预计短期内很难考虑银行间存款。”
 
新的存贷款比率
 
在计算存贷款要素(贷款)时,应扣除六项:
 
 
(一)与农业再贷款相对应的贷款。
 
(二)与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特殊金融债券相对应的与农业和农村有关的贷款。
 
(3)与中小企业特殊金融债务相对应的小额和微型企业贷款。
 
(四)商业银行的剩余发行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债权人无权要求银行提前偿还与各类债券相对应的贷款。
 
(五)商业银行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政府的转帐资金发放的贷款
 
(六)乡镇银行利用主要银行存款发放的农民贷款和小额、微型企业贷款。
 
在计算存贷款与父母(存款)的比率时,增加两项:
 
(一)银行发给企业或者个人的可转让的大存单
 
(二)外国法人银行吸收一年以上外公司的净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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