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条件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4-08 21:21:58

通常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存放住房公积金的劳动者,在绍兴市行政区域购买自己的住房,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住房公积金所在地的分中心申请贷款。借款职工在异地申请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工作,连续存放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

(二)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用住房,同意以购房作为贷款抵押品;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能力按时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和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四)有合法的购货合同(协议)和其他配套材料,并按规定的比例支付定金;

(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第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

(六)符合本市其他相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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