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产调控新政: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8-29 02:32:43

3月25日上午,上海市政府举行了记者招待会。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工商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将出台相关措施,促进上海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记者在记者招待会上获悉,上海将开始实施“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一些意见”,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很明显,,规范就业行为,并严格执行购房限制政策和差别住房信贷政策。

根据意见,上海将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具体表现为:增加未在上海登记居民的家庭缴纳的个人所有制税或社会保障年限,自购房之日起头三年内在城市缴纳2年以上,并调整为自购买之日起支付5年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房再次上市三年以上的,以个人为交易对象的,按照上海购房限制政策执行。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购买限制将预列到交易备案环节。

同时,意见提出了严格实施差别住房信贷政策,加强对个人住房贷款的管理。拥有住房的家庭,为改善生活条件,申请商品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70%。在申请贷款时,买方还应接受定金作为自己的资金。

记者在现场看到今天出席记者招待会的人员包括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顾金山,上海中央银行总部调查统计研究部主任王振英,上海金融办公室副主任李隽,上海银行监督局副局长,上海市工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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