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条或欠条诉讼时效是二十年吗?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9-06 19:32:16

资料来源:Rong 360校勘作者:Ja

虽然借方和欠款都是一种债权凭证和债务凭证,但两者的性质有很大的区别。

第一,两者的主要区别

1.贷款票据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发出的贷款的书面证明,借款人是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二。欠款是一种需要根据经济交易结算的结算基础。它只是一种纯粹的债权关系,而不是一种借贷合同关系。

        

3.因此,写一张借记卡而不是欠款是适当的,否则你将不得不在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以解释欠款的目的、原因等。

第二,在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情况下,对借记和欠款的限制。

事实上,有两种类型的借方和欠款,即表明偿还日期的借方和未标明偿还日期的借方和欠款。今天,根据主要要求,只有后者才是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

1.如果在偿还日没有借方时效规定,则自借方发出借方之日起20年内有效,如果在20年内未提出权利要求,则该项权利不再受法律保护。但是,借款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贷款。如果贷款人要求权利,诉讼时效将发生变化,即从债权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而不是20年。

二。无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应在违约人发出欠款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如果在两年内未提出权利要求,则不再受法律保护。与借方条款相同,中途权利人可以随时要求违约人偿还权利。诉讼时效自提出诉讼之日起两年内仍然有效,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中断。

三、民事诉讼时效的最新规定。

自2017年10月1日以来,新的“民法总则”正式实施,其中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权利保护的时效期限为三年,这对许多债权人都有很大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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