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贷款买车要交“服务费”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7-22 23:14:29

时间:2014-11-10 来源:苍梧晚报 作者:苍梧晚报

  马先生以分期付款方式订购了一辆家庭轿车,并于当日填写了贷款申请书。然而几天后到4s店交首付款并准备办理贷款时,发现4s店指定贷款的金融公司贷款利率高、还款时间紧,于是提出到其他银行办理贷款。经多次协商后,4s店终于同意他的要求,但却让他必须交2000元的贷款代办“服务费”,否则就不让提车。无奈之下,只有交钱提车。不过马先生心里一直有疑问:贷款都是自己找朋友办理的,为何4s店却要收取2000元的“服务费”?就算是4s店代办,难道不是应该的吗?

  经过消协调解,4s店退还了已经收取的2000元钱。消协认为,要求购车者到指定金融公司办理贷款,剥夺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此外,,更是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在该案中,4s店并没有就购车贷款提供任何实质性的服务。当然,即使提供了相关服务,那也是4s店为促成交易成功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其劳动和服务的有偿费用已经包含在汽车销售的营利之中。

  据了解,贷款买车加收“服务费”是目前汽车销售行业,特别是家用轿车买卖中普遍存在的一种侵权行为。而且,在多数情况下,4s店在消费者预交定金前并没有提前告知,更没有明确该服务费的构成及收费依据。如果消费者拒绝交纳,就以“相关费用没交齐”为由拒绝提车。这显然是4s店预设的一种消费“陷阱”。因此,从法律角度严格地讲,未先前履行告知义务,当事人之间未形成合意,在实际操作中额外收取服务费,违反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诚信原则,已构成民事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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