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遭遇“被网贷”!租房的人要注意啦!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5-12 19:40:34

时间:2017-06-29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雅 实

  一名思廷地产的员工称这里曾是他们的门店摄影/实习记者 滑昂

李娜的分付报表显示,不应有20700美元。

李纳在李纳与中介人的合同中提到了君主制的分配

  毕业季、实习季的来临,催生京城新一波“租房热”,与之同时,乱象如影随形。近日,一种新型的租房骗局在京城出现,其常见模式为:租户和中介签订租房合同之后,中介自称被一家公寓收购,将租户“转”给公寓方,当租户重新签订租房合同时,却被要求使用指定的软件按月交租。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实际上在租户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寓方已使用租户信息,办理了数万元的分期贷款,租户的“按月交租”,实际上是在网贷平台上按月还贷。而全款,则被中介套现。北青报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所谓“被收购”,只是中介与公寓之间联手设置的骗局,其目的是将租户“转卖”,以期捆绑借贷平台,并以此套现。借贷平台则赚取租户“借款”产生的利息。

  利润被中介和借贷平台瓜分,风险则留给了租户。不少人直到去银行办理贷款时,才猛然发现,自己身上多了一项未结清的网络贷款。多家商业银行表示,未结清网贷,将影响用户办理购房贷款。对此,法律界人士分析,如果中介谎称“被收购”,将租户转给第二家中介,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租户办理网络贷款,则两家中介及网贷平台均涉嫌诈骗。

该代理人声称在租客被收购后“转售”了他。

  伴随着毕业工作季和实习兼职季的到来,北京迎来新一轮租房高峰。除了屡被曝光的黑中介克扣押金、额外收取租户服务费的现象,围绕租房者,一种新型骗局正在蔓延。

最近,刘清(化学名)在3月7日对北清报记者说,他通过"北京好房屋署"租了一个房间和"本合同约定租金为3年,合同期限为一年"。但在3月底,另一个名为“大熊公寓”(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另一家机构联系了他,称这栋房子是由大熊公寓收购的,该合同与房客重新签订了合同。我打电话给房子的代理商,他说这是由大熊买的。”

  大熊公寓的工作人员告诉刘青,与新中介方重签合同,对租户来说“很划算”,“交房租是押一付一,这比之前的押一付三感觉轻松些,但是他们提到,租金要通过一款APP来支付。”不过,刘青称,“通过APP付房租”这一细节,并未在合同上体现。

刘青并不怀疑。大熊公寓的工作人员要求刘青下载一款名为“分发君主”的应用程序,并使用应用扫描代码识别工作人员显示的QR代码。随后,工作人员拍下刘青拿着身份证的照片,询问刘青的银行卡和银行存款信息,并帮助他填写“分发君主”的信息。

类似于刘青,李纳(化名)也遇到了中介人收购后改变“大熊”的经验。

  “我第一次租房子的中介,名叫‘思廷’,签完合同,还没过1个月,对方也说被大熊收购了,要和大熊重签合同。”李娜回忆,重签合同的时候,大熊也提到现在可以押一付一,但每月的房租钱要通过“分付君”支付。她给北青报记者发来的合同显示,在“补充协议”一项,大熊公寓的工作人员手写了一段话,其中提到:房租由租客支付到分付君平台或绑定的银行卡中,但并未解释“分付君”是什么平台。同样,合同刚一签完,大熊的工作人员就用李娜的身份证、手机号为她办理了“分付君”,并且交代她每月按时付房租。

租房者改签合同遭捆绑借贷平台

合同签订时,李纳是北京的一名实习生,该机构表示,这是一份为期3个月的短期租约,时间是6月中旬。6月中旬,当她回到学校时,她准备接受租房租赁手续,但偶然发现,除了在家乡办理的抵押贷款外,她还有另一笔“债务”。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信用体系中,我有2万多元的贷款。

李娜困惑了,然后打开分发平台查看,发现"比尔"页面显示,还有20700(元)的"出色的",这与信用系统上的未偿贷款金额一致。

李纳刚才的反应是:原来的大熊公寓声称要在一个月租平台上交租,其实是一个网上借贷平台,而她不知道,大熊利用她的信息借出了一年的租金,钱掉进了中介的口袋里。

  同样,刘青也发现自己被贷出一笔数万元的租房款。

  此前,李娜和刘青认为,在网贷平台贷款,是需要付利息的。因此,每月仅是交房租的表象,让他们在开始时相信中介所说的话:“‘分付君’只是一款交租APP。”

  “我是按月交房租,为什么一下子会多出来9个月的房租未还。为什么中介只说押一付一,不提分付君是借贷平台的事情?能不能按时还款,直接和征信挂钩,万一中介跑路,这些钱不就落在我的头上了?”李娜对北青报记者表达了担心。

北庆记者指出,李纳、刘青同样遭遇和担心的人也不少,北京地区有200多名租房者,遭遇第二次出售“大熊”公寓,贷款情况未被告知。除了“傅富君”、“元宝之家”、“蚂蚁白领”等在线贷款平台外,它们也是中介人极力推荐的“转租应用”。

北庆报记者还获悉,那些不愿与大熊公寓签订合同的人,面临着对方“扣缴定金”的威胁,房屋锁的更换等被迫退出的经验。

中间和公寓自引导"已获得的"播放代码

  先是和房屋中介签了合同,随后遭遇“被收购”,要和大熊公寓改签。如出一辙的套路,不禁令人起疑。6月26日,北青报记者以租房者身份,致电刘青、李娜首次签租房合同的“好来屋”、“思廷”等中介。

北部青年新闻记者要求发现两家中介公司尚未收购,但仍在"很高兴来这房子"和"司徒"的中间名称下租赁和出售房屋。《北方青年报》记者问到,他希望在ITC周围租一栋房子。“另一个方面说,他有一所房子出租,”并向《北方青年报》记者介绍,你可以随时带你去看房子,你可以与公司签订一份合同。“对熊的收购,“刺”中介说,以前的熊属于合伙企业。”

此时,以“购票后换票”为主导的一家房屋租赁代理和大熊公寓的闹剧浮出水面。

北庆报记者在北京市住房城乡发展委员会网站上搜索发现,2017年1月前十家房地产经纪公司中,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排名第四,说明没有备案。对此,“北京青年报”记者咨询了北京建设委员会、职工代表、“无记录”的“无记录”,表明房屋租赁机构没有在施工部门备案,即大家普遍使用的“黑媒体”。

  工作人员还介绍,租房者可以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地产经纪机构”一栏进行查询,查询不到的中介机构都属于未备案的“黑中介”。随后,北青报记者在该栏目检索“北京思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检索出任何信息。

与此同时,“北清日报”记者搜索了工商信息,发现在“收购”游戏中,梦幻(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公开筹集资金,不得发放贷款”。根据工商情报,该公司于4月14日被工商部门列入企业异常名单,因为无法通过注册住所或营业地与该公司联系。

此外,北方青年报纸记者打电话给工商部门询问消费者和第一中介公司已经达成房屋租赁合同,大熊公寓要求消费者改变合同行为,属于合同争议,“消费者可以收集相关材料证据,向工商部门投诉。\r\r\r\r\r\r\n""

贷款平台提供增加租金利息

  中介、大熊公寓自导自演的“被收购”只是第一步,在此之后,租房者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分付君、元宝e家或其他网上借贷平台上遭遇“被贷款”。

住房机构与这些贷款平台有什么关系?最近,北方青年新闻记者作为租户,称大熊公寓工作人员。另一方承认,它与“分销君主国”合作,并解释说“(分销君王)是月度支付平台,主要考虑租户的财务能力(不足)”。《北庆新闻》记者进一步询问“配售王者”是否为贷款平台,另一方坚持“它是支付平台”,是一个金融融资平台,相当于租金先到公司,您每月支付租金。\r\r\r\r\r\r\n""

6月26日,“北庆报”记者代表中介联系了分支付平台,询问“合作”事宜。一位姓工作人员首先向北庆记者报告了房间的数量、房子的位置和中介机构的名称。他随后介绍说,他们目前正在与公寓或住房租赁机构进行一个项目,有时从4点到12点。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北庆报记者,它分为两种类型:一般客户和商业终端。中介下载服务端,填写租户的姓名和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标记贷款金额、每次分期付款的还款金额,然后生成二维代码。租户下载客户端,扫描中介的二维代码,并补充相当于签订贷款合同的个人信息。

  “4期或12期,就是贷款的时长,即从4个月到12个月不等。”樊姓工作人员解释,贷款时长不同,在平台上产生的利息也不同,“贷款4个月的,收2%左右的利息;半年期的,收3.5%的利息;一整年的,收7%的利息。”北青报记者算了一笔账,以月租2000元的房子为例,正常年租需要交24000元,而通过借贷平台后,则需要交25680元,多出1680元。

据君主的工作人员说,所产生的利益可以是中间人,也可以是租户。但他说:“很多经纪人在房租上都有利息,这样他们就觉得自己无法支付利息,但利息已经包括在他们每月支付的钱里了。”他进一步解释,如果租客发现他们已被借出,中介可以说是“零利息”,租客不会觉得自己输了。

该公司的员工还说,对于该机构来说,最大的好处是,贷款平台将出租该租户4到12个月的合同,并在一次给经纪人打电话。"那是钱。你现在正在使用。"

不偿还网上贷款将影响个人办理住房贷款。

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元宝家族的"租金阶段"分为三个类别:季度支付、半年支付和三年支付,利率分别为4%、5%和6%。工作人员还向北青记者建议,对贷款平台的兴趣应在每个月的租金和"把租金提高一点"中分担,以便使"零利息"成为错觉的"只是一个子租赁平台。"。"元宝E家"的工作人员也发了言,"(租金的分期)是中介人现在,你拥有最多的,你推荐一个房客,我们给你一个100元的佣金。"。

租房者认为的“月租”实际上是一笔贷款,其中已经包括了贷款平台上的利息。一旦逾期,后果是无法想象的。根据该分部的工作人员,如果租房者逾期未交,将有一天的宽限期。超过一天后,租金将按利息的千分之一收取,例如月租2000元,逾期后每天收取2元。“分付”和“元宝”都表示,逾期租客将被迫先付,达不到,中介机构还要再赶。

令人忧虑的是,已故租户可能会面对个人信贷污点。客户服务说晚三个月或违约六个月,都会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如果它影响银行贷款,你可以提前做结算,结清,平台必须收取10%的手续费,费用是你(房客)或中介,你协商解决。

同时,北青报称中国工商银行和工银信用部,两家银行都表示,如果客户有“福富君”等网络平台,贷款不支付,不能办理抵押业务。此外,工银的员工补充说,如果客户因网络贷款而在信用体系中出现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的收入与贷款比例将受到影响,贷款利率将提高。

法律人士:中介及网贷平台或涉欺诈

  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表示,首先,租户和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本身是有效的。至于大熊公寓是否收购了该中介公司,租户可以到工商部门查询该中介公司的股权变更情况,“若实际并未发生股权变更,中介公司却谎称被收购,要求租户与大熊公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则涉嫌欺诈。租户因被欺诈而与大熊公司订立的租赁合同可以依法撤销。”

  赵占领律师还表示,租户按照大熊公寓的要求,安装并使用分付君平台以缴纳房租名义还贷,即使没有书面协议,租户也与该网络贷款平台形成事实上的贷款合同关系。如果借款人即租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贷款合同,该合同也可依法撤销。

此外,赵补充说,借款人(租户)在网上贷款过程中表面上是“零利息”,而且实际上已经在租金中增加了利息。“在线贷款平台和大熊公寓,甚至中介公司都通过‘合谋’欺骗租户,让他们认为自己是在通过在线贷款平台支付租金,但实际上是在偿还贷款。在线贷款平台、大熊公寓、甚至中介公司都被怀疑构成欺诈犯罪。”

作为回应,赵的职业律师说,作为受害者的承租人,公安机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应当追究三方刑事责任。依照《中国刑法》第226条的规定: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拘役或者管制,处罚金;数额较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殊情节的,,处罚金或者没收。他补充说"三方欺诈是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罚金,。"

此外,律师赵赞警告说,根据三部委颁布的“网络贷款信息中介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网上贷款平台只能从事网上贷款信息中介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筹集资金,不得非法筹集资金。“谈到这一事件,我们需要注意在线贷款平台是只提供信息服务、中介服务还是资金池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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