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0-11-22 04:17:50

时间:2014-08-11 来源:融360整理 作者:小康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自古以来,长短、利弊并存就一直是自然及社会界发展的铁律。发展至今天,金融界有贷款扶持资金需求方的发展,也自然就有了因贷款而引发的各种罪名。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

  据介绍,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主体主要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1、个人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单位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另外,在认定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时候,还要注意贷款的发放对象为关系人以外的人。其中关系人是指商业银行的内部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各级管理人员和信贷业务人员;与商业银行存在着某种内部关系的外部人员或组织,包括内部人员的近亲属、与内部人员及其近亲属有着投资或兼职关系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如果是给关系人提供信用贷款或优于其他同类贷款条件的担保贷款,则应不构成本罪,依法需要治罪的,应按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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