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平台频繁涉嫌 你的朋友圈还“干净”吗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3-11 23:04:49

近年来,借着移动互联网和社交网络的东风,微商的概念迅速崛起,并且发展出多种新型的商业模式,向传统电子商务发起了挑战。

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微信工作组统计,2015年,中国微信员工已超过1200万。在传统制造业向新兴服务业转变的过程中,微信商人一方面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就业选择,另一方面也帮助企业降低了产品流通成本。

然而,微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可忽视的挑战,一些由微型企业销售的产品在质量和售后服务上得不到保证,甚至有些“黑与微”业务对消费者造成了故意的损害。此外,一些微型商城也是以盈利为目的,利用等级网络不断发展下线,进行非法营销活动。

一些专家估计,目前在中国4000万多家微信业务中,。专家认为,,是否为实体经济服务。此外,微信业务也是“业务”,不是一个法律外的场所,。。

微商行业野蛮生长

蒙蒙(化名)是一名22岁的女大学生,在二年级时一直在销售面具。由于她销售的保湿面具价格低廉,适合学生消费的水平,她周围的一些学生已经成为可爱的长期客户,到她毕业的时候,她的月收入达到了100,000元以上。

不需要实体店和工商登记,孟梦可以自己创业,她经常从家里取货,需要全额付款,藏在宿舍里。此外,她还将接受培训,学习如何利用社交网络来推广产品。

萌萌的主要精力都集中在跟客户交流上。她在QQ空间、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商品信息,交流产品使用的心得,获得买家的信任。短时间里,她对商业谈判、市场营销、库存管理都有了亲身实践,结识许多朋友,在她看来,“微商圈的人都特别励志”。

孟蒙也会遇到最后一个家庭把货物丢给她并与他们失去联系的情况。这些货物通常是不能出售的劣质产品。此时,蒙蒙只声称是不吉利的,将来也会更加关注他们。她和那些也是微信商人的朋友分享了不幸的运气,所以每个人都应该提防"黑色微信商人。"

有时,火山爆发也需要在朋友和朋友的圈子内"富有和丰富的",吸引别人加入微型企业。如果她能发展自己的"离线",更有可能以更低的成本从家庭的顶端销售更多的钱,这比直接的消费者更容易赚到钱。但更像零售,这使得她更接近消费市场,更全面地利用了"风扇"。

曾有线下实体店经营经验的小林(化名)也发现微商比实体店机会更好。他把全部精力都投入了微商事业,每天进货、拓展客户群体,参加培训提高销售技巧。由于业绩优异,他还有机会参加微商品牌内部组织的晚会和出游活动。

虽然小林不是众所周知的品牌,但由于实体管理的背景,他可以得到国际大品牌生产的产品,所以与其他微信品牌相比,他销售更高质量的产品,在微信市场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客户回购率也很高。

小林告诉记者:“从事微商最难的是建立起信任感,要让别人对自己从不信任到信任,再到购买产品,最后成为你的下线并且开展自己的销售渠道,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根据2015年中国互联网协会微信工作组的统计,从事微信业务的人数已经达到1257万人,其中包括小林和蒙蒙。

尽管微商发展势头迅猛,也为许多人创造了财富。然而,与生俱来的草根特质,,微商的成长脚步始终伴随着质疑之声。从最初的九宫格照片刷屏,到如今的鸡汤、广告泛滥,微商还没有成为多数公众认可的主流商业模式。

和传统电商不同,微商是通过在社交网络上分享个人的消费体验,一传十、十传百,引起关注后形成购买力。所以微商营销既依赖于口碑,也依赖于网状层级结构。随着朋友圈卖货信息的逐渐增多,微商的体验开始变差,部分微商开始透支商业信誉和社交资源,用户黏性变差。

网友小楠(化名)告诉记者,微商最让她反感的还不是商品质量不好,而是很多微商好友“暴力刷屏”。当她刷新朋友圈想看好友动态时,总会扑面而来满屏幕的卖货信息。在她看来,社交商业是基于推荐者非常了解一款商品,如果自己不懂商品,什么赚钱就推销什么,就有违微商的初衷。

,微商一直存在假冒伪劣商品频现、售后责任难以追究、资金欺诈等乱象。还有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微商的旗号,,危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

2016年4月~6月期间,一个名为“万事有我”的微信公众号在韶关市、广州市两地利用手机微信传播推广,,已发展层级三层以上,参与人数超过8000人,非法实际盈利31万余元。目前该公众号已经关闭,很多参与者投入的资金血本无归。

去年9月,合肥警方在电子商务平台的幌子下抛下了一个点对点的“云生活”,27人被刑事拘留,34人受到行政处罚。

警方发现“云的生命”开展了各种营销活动,如拉头、付入场费等。根据警方提取的背景资料,该转卖机构已发展到28000名注册会员,拥有214层,支付3万多人。涉案金额高达22.8亿元。

微信诞生于2012年初。随着微博的推出,微信拥有大量的用户、瞬间、微信支付、官方账户等功能,没有业务经验的个人可以轻松完成从产品批发、产品促销到资金收付、投递、用户反馈等整个销售链。

2014年,一大批品牌微商先后成立,专业化的微商平台也应运而生,微商从单打独斗进入团队化运作时期。

某微店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由于科技进步带来生产效率提升,一些传统就业岗位萎缩,剩余劳动力便涌入微商行业。尤其是在就业市场受到歧视的弱势人群、空闲时间较多的大学生等,已经成为从事微商的主要人群。

他认为,和淘宝、京东等传统电商平台不同,微商不需要长时间的信任积累和习惯培养,天然就是熟人之间的商业环境,更容易建立起信任,这是大量微商代购兴起的原因。

同时,随着传统电商流量红利的逐渐减少,移动与社交相结合的微商市场成为各电商及品牌竞相布局的渠道之一。今年5月,艾瑞咨询发布《2017年中国微商行业研究报告》,指出2016年中国微商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3200多亿元,预计2018年将达到7000多亿元。

2016年中国互联网协会微商工作组发布《2016中国微商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将微商定义为“企业或个人基于人际关系网络,利用互联网移动社交工具从事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虽然微信商人可以享受社交平台带来的交通、信任和通信设施,但也因为他们扎根于社交网络中,一旦有不诚实的事件,微信商家就会导致个人社会关系的恶化。并且一旦微信业务的团队操作发生恶性事件,会对公众造成伤害,也不会被忽略。

事实上,微信业务大多采用组织和分级运作模式。小林告诉记者,他的微信业务有四个级别的董事、总代理、一级代理和二级代理。每个主任管理着100名特工。水平越低,价格越低,毛利越高,零售价格至少降低一半。

记者获得的一份某微商内部晋升机制方案显示,该微商存在“经理-主管-店主”三层,缴纳最低398元平台服务费就能成为普通店主,店主可以将产品销售链接转发到朋友圈,只要有人购买就能抽成10%至40%的佣金。

如果店主业绩好、下线发展得快,可以升级为主管,领导自己的店主团队以后,可以从每一名新店主身上提取150元培训费,分得团队利润的15%。在竞聘成经理后,可以获得下辖所有团队店主培训费每人80元,以及各团队总利润的5%。与店主不同,主管、经理需与微商签订兼职劳动合同,该微商后两者的数量就达七八千人。

除了层层代理之外,培训是集团微型企业的核心环节,新加入的店主将学会吸引他人的技能,如何开展成功的案例,设计心力和鸡汤等。

以上的模式在微商中比较普遍,。,: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

2013年11月,由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3月,,,。

今年8月,“云集微店”、“环球捕手”和“7mall”等多家社交电商平台的微信公众号被封,腾讯对“环球捕手”给出的封禁理由是“此账号存在涉嫌多级分销经营违规行为”,并且已清退该账号绑定的微信支付商户号。记者同时了解到,,处罚没款958万元。

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唐春林对第一财经表示:“如果微商平台的人员计酬和返点是以邀请加入的人员数量为基础,。”

目前,虽然警方已经破获了“万事有我”、,。

微商也是商,

2016年7月,。近年来,金字塔销售机构开始使用智能手机通过微信集团、微信公众号、手机QQ群、QQ语音聊天室、Momo等社交平台进行金字塔销售。

他告诉记者,现在国内微商有4000多万家,,。他认为,,,还可重点看其产品是最终消费了,还是仅仅作为参与者获利的一种传递媒介。

武长海指出,,而是后进入者的本金。通常上级会员会让下级会员买大量产品,造成产品积压,最终消费部分很少,沦为没有形成利润的无效交易。

北京昊汉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晋义指出,,只能不断抬高商品价格。这违反市场经济规律,注定难以为继,最终要么关门,要么演变为庞氏骗局。

如果平台的价值没有体现在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上,那么微商业平台就不会回到追求扩大实际销售的商业目标,发展成为一种犯罪和犯罪活动。唐春林说。

有业内人士同时指出,一些平台型微商即使产品进入最终消费,。给予店主层级返利有违口碑营销的初衷,其好友可能并不知道店主能够从中抽成,而店主对产品的评价未必客观真实。

他认为,通过共享与商品的联系,让朋友们从他们那里支出和提取,基本上与实际意义上的社会电子商务相比,在付费刷电子商务模型中的薪酬审查和假付款更相似。

武长海还认为,微商也是商人,经商就要有资质,应有准入门槛。,不能为所欲为,要接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垄断法、食品药品安全法等法律规制。

他表示,,,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需要各部门配合性执法、联合执法。

他建议,可以由网信办、工信部、工商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制定管理办法,,至少实行简单备案制,。此外,支付宝、微信、QQ等相关平台企业也要履行社会责任,,及早发现问题,控制风险。

2015年11月,,,要求研究规范微信等社交网络营销行为,研究社交电商等新型业态的发展变化,。

去年3月,。、“电子商务”、“多层次分销”、“消费者投资”和“旅游互助”。“开发人员以高回报为诱饵,形成了网上关系,销售产品和服务,,并向群众发出预警。

今年1月,中国电子商务商会特别委员会发布了“微商行业规范”草案征求意见,指出微型企业服务人员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并实施必要的行政许可或备案程序。微信服务提供者为企业的,应当提供企业名称、营业执照照片、组织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有效移动电话号码、公共银行帐号等信息;微型商业服务为个人的,应当向第三方平台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银行卡号等信息。微型经营者交易信息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征求意见稿提出,。,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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