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民生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有所调整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0-11-17 21:14:04

民生银行日前发布了累计点调整通知,表示从2018年9月1日起,民生银行将调整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2010年9月01日后记录的交易(包括)将按照新的累计规则计算点数。具体调整如下:

(1)每月调整信用卡点数累计上限

1、单个自然月内,按照客户名下已激活卡片(不含公务卡和消贷类卡)客户级授信额度的2倍设定积分累计额度上限( 主附卡积分合并累计至主卡账户,本外币交易均以实际入账时间为准);

2、在单个自然月内,按交易录入时间顺序按顺序累计积分,如当月客户累计奖金超过客户级别上限2次,多余部分不再在持卡人账户中累计。

注:

(1)如果在单个自然月内实行临时配额调整,则临时调整量将不作为计算累计积分上限的依据;

(2)帐户应在一个自然月份内永久调整,点数上限的调整将从下一个自然月份起生效;

(3)客户级信用额度的2倍积分累计上限为基本积分累计规则,如生日当天3次、周四女卡的双重积分等,特殊卡产品如联卡等特殊卡产品的集成应符合本规则。

(二)调整积分兑换航空里程业务规则

从2018年9月1日起(包括),新点交换规则将通过民生银行民生银行----民生商城-点区域交换航空里程业务通过民生信用卡点实现,如下:

1、客户级永久可转换通用积分可参与积分兑换航空里程业务;

2.卡活动或抽奖活动的短期积分将不再参与航空里程业务积分的交换。

(三)非累积积分指定的其他商户列表

其他指定不累积积分的商户列表,详见《部分不累计积分的商户列表》,以每季度我行信用卡官方网站公示的最新版本为准。

注:《部分不累计积分的商户列表》将于每季度1日完成更新,可通过我行信用卡官方网站下载并查看最新版本的《部分不累计积分的商户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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