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新规对互金平台推广的影响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6-24 20:41:58

2017年5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过并颁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条例”(“条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办法”)出台后,。这一规定为提供新闻信息服务的平台提供了“紧箍咒”,也为混合互联网信息市场起到了原创源的作用。它要求通过互联网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用户、公众账户、即时通讯工具、直播等方式向公众提供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并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而通过上述方式推广互金平台也需要获得许可,笔者试图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服务类型
  
  《规定》中要求,需取得许可的新闻活动主体分为三类:一是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申请主体限定为新闻单位(含其控股的单位),取得该类许可的同时可以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服务。二是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服务。三是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平台服务,主要是指微博客、即时通信工具等平台。传播平台同时提供采编发布、转载服务的,要按要求申请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转载服务许可。
  
  对于互金平台来说,《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其服务类型有明确规定,即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是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
  
  因此,其提供的信息主要为借贷项目等以提供金融信息服务为目的,服务类型区别于主要从事新闻发布服务的媒介平台,从这个意义上说,互金平台无需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
  
  (二)新闻信息的界定
  
  按照《规定》,其明确要求提供新闻信息服务的平台需取得相应许可。、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对于互金平台宣传推广的具有商业性质的内容是否构成《规定》的“新闻信息”是其是否需取得许可的关键因素。对互金平台来说,其日常的宣传推广的内容主要为产品信息、项目信息、投资信息等涉及商业营销内容的信息,、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并非同一类别。而在《办法》中将其宣传推广的行为纳入“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要求其须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
  
  因此,互金平台在推送服务信息前应当做好筛选,尽量避免转载、推送、、经济、军事、外交、突发事件等社会公共事务信息的报道。特别是一些互金平台开设的金融政策解读板块,或转载新闻信息的,如果涉及提供此类信息服务,则需在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之外,再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总之,为了宣传和推广共同黄金平台,除“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外,、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有报道和评论的,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服务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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