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2018年度人力防范
最低合同指导价》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规范市场、稳定行业、服务企业、发展产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上海市保安服务行业协会章程》和《上海市保安服务行业协会行规行约》的规定,协会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各会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2018年度人力防范最低合同指导价为6270.55元,最低工资为2420元(详见附件),现印发给各会员单位。实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上海市保安服务行业协会秘书处联系。
上海市保安服务行业协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三日
附件:
序号 | 项目 | 测算标准 | 金额(元/月) |
1 | 基本工资 | 根据沪人社规(2018)6号文规定 | 2420 |
2 | 社会保险 (个人交金部分) | 按照《2018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规定:个人的交金基数是4279元,养老保险金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金0.5%。 | 449.3 (法律规定最低水平) |
3 | 社会保险 (单位交金部分) | 按照《2018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交金基数是4279元,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9.5%;失业保险:0.5%;生育保险:1%,工伤:0.2%。 | 1335.05 (法律规定最低水平) |
4 | 公积金 | 参考2017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标准。 【沪公积金管委会〔2017〕4号】 | 322 (上海规定下限) |
5 | 伙食补贴 | 按照两班制,每顿10元标准,每月15天工作日计算。 | 150 (行业平均水平) |
6 | 交通补贴 | 按照两班制,每天8元标准,每月15天工作日计算。 | 120 (行业平均水平) |
7 | 高温费 | 按照《关于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1)43号有关规定,以最低标准200元/月,按4个月高温天计算。 | 66 (法律规定最低水平) |
8 | 国定节假日加班 | 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按照保安员月工资标准2420元,每月工作21.75天,法定节假日11天计算。 | 229.48 (法律规定最低水平) |
9 | 带薪年休假 | 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以月工资2420,月工作21.75天,平均5天年休假计算。 | 92.72 (法律规定最低水平) |
10 | 经济补偿金 |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和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以保安员工资标准2420元,辞退人员工作年限为1年,以平均补偿1个月工资计算。 | 201.67 (法律规定最低水平) |
11 | 培训费 | 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十九条有关规定 | 90 (行业平均水平) |
12 | 装备费 | 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八条有关规定。 | 100 (行业水平) |
13 | 残疾人保障金 | ,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5%。 | 53.49 (法律规定最低水平) |
14 | 意外险 |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 45 (行业平均水平) |
15 | 小 计 | 用工成本小结 | 5674.71 |
16 | 项目管理费 | 管理人员、办公费、房屋折旧、水电费等,按用工成本的5%的计算。 | 283.74 (行业平均水平) |
17 | 利 润 | 按照平均3.5%行业平均水平计算。 | 198.61 (行业平均水平) |
18 | 增值税 | 根据《税法》有关规定,保安服务行业增值税、附加税按差额计税,合计2%。 | 113.49 (法律规定最低水平) |
19 | 总 计 | 627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