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交通事故律师团队//开不开车都要知道的,医疗垫付问题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0-11-07 03:55:32

       

开车撞伤人应该是各位车主最头痛的问题之一了,不同于生病就医,交通事故中伤者的医疗费医保是不予报销的。那医疗费究竟谁来垫付呢?


肇事方先行垫付,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再详细计算。

虽然法律没有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但一般情况下,肇事方应当及时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和必要手术费用等,以保证伤者能够及时得到救治,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再进行详细计算。

如果伤者伤情较重,伤者拿不出钱,肇事方也没钱垫付,那应该由谁垫付呢?两种解决办法。

方法一:向保险公司申请垫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向承保车方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申请垫付医疗费需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①由交警出椐医疗费垫付通知书;

②抢救费用已经产生,医院必须提供医疗费清单和发票;

④保险公司的垫付款是以转帐方式支付给医院的。

对应地,需由相关权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警证明、垫付通知书、驾驶证、行驶证、事故照片等)。同时大家也要清楚,保险公司的交强险项下的垫付也是有限额的:交强险医疗费有责赔付限额为10000元;交强险医疗费无责赔付限额为2000元。

方法二: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医疗垫付。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大致程序: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同时,大家也要注意:救助基金只垫付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需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

最后,是关于伤者医疗垫付的一些建议:

1、对于肇事司机:应当及时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和必要手术等费用,这样至少保证伤者的伤情不因无钱医治而扩大,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不仅导致伤者承受更严重的伤害,后期理赔也会无形加大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2、对于受害人:肇事司机能及时垫付所有医疗费是最好的情形,但在肇事司机不配合垫付的情况下,自己应及时自行垫付治疗费用,若治疗费用紧张的应及时和交警部门联系,看能否和保险公司、肇事方或医疗基金部门协调获得帮助,及时保障受伤者身体健康利益。

3、垫付了医疗费用,垫付方应保存好垫付的医疗费票据或由受害方出具的收条,以备在后期诉讼中作为证据主张相应权利。

来源:贵州车险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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