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速递】“浙B”牌照车主注意!6月起车险大调整,不看你就亏大了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0-11-30 22:39:19

,中国保监会于2015年6月在全国分三批开展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工作,宁波作为第三批改革试点地区,计划将于2016年5月底全面启动。



同价位的车子保费将有差异


  此次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的核心是引入车型定价模式。保险成本更多与车型的“零整比”、安全性相关,与新车购置价的关系不大,采用车型定价充分体现了风险对价原则。消费者如果想获得更加实惠的保险价格,购车时就不能仅仅考虑车辆的购置价格,还得考虑车型对应的保险费率,选择高风险车型意味着将承担与之匹配的较高保险费率。


  变化一:投保车型成为基准纯风险保费的主要定价依据。改革前,商业车险价格主要由新车购置价决定,与车型无关。购买价格相同的车辆,车险保费也相同。改革后,基准纯风险保费与各车型的历史平均赔付水平实现了联动,新车购置价相同但车型不同的车辆,由于安全性能、维修成本等的差异,价格将有所区别。


  变化二:历年理赔次数对保费价格的影响加大。改革前,各公司商车险条款中的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系数)的浮动范围为0.7至1.3。改革后,中保协发布的无赔款优待系数行业参考浮动范围为0.6至2.0,且等级由7档变为10档,更加细分机动车风险状况。对于多次出险的车主而言,只要注重安全驾驶,改善理赔记录,以后年度投保同样可享受不同程度的保费优惠。


  变化三:保险公司获得更大的自主定价权。此次改革赋予财产保险公司更大的自主定价权,取消7折限制规定,原有浮动系数缩减为4个,分别为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渠道系数和交通违法系数,其中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是新增系数,调整范围为0.85至1.15,原先的行驶里程、指定驾驶员等调整系数均归入这两个调整系数,由保险公司自主使用。各保险公司对风险的不同理解将通过这两个系数的差异化使用,最终体现为车险价格上的差异。成本管控水平高、大数据获取能力强,风险评估科学的公司将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


对车主影响几何?

 

    

      大多数消费者保费下降

  先期试点结果超七成车主保费下降


  商业车险改革以后,“浙B”车主的保险费将上升还是下降?这是车主最关心的问题。

  按照新的商业车险定价模式,车险的费用不仅与车型有关,而且与车主的开车习惯、安全意识紧密相关,所以保费升还是降,很大程度上还是由车主自己的行为决定。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率低得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

  不过,总体而言,改革后大多数消费者保费将下降。从先期试点地区的情况看,改革后车均保费下降7.7%,约73%的客户保费同比是下降的。


       三者险家人也在赔偿范围


  保障范围更全面,则是车主实实在在都可以享受到的。如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纳入“第三者”范畴,可以在三责险项下赔付。在驾驶证未年检、车辆未上牌情况下发生的保险事故可以获得赔偿。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可获得赔偿。投保专项附加险后,将不再扣减找不到第三方的30%绝对免赔。


  对方不赔保险公司垫付


      改革后服务体验也将更人性化。被保险人索赔方式明确为三种,可以直接向责任方和责任方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向自己保险公司申请在车损险项下先行赔付,保险公司赔偿车辆损失后,依据事故责任比例获得代位追偿权,解决了“无责不赔”问题。


  而且,今后投保选择也将更多样化。未来几年里,将形成逐步以综合型、基本型、高端型三款行业示范条款为基础,保险公司创新推出的个性化条款为补充的商业车险产品体系,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的风险状况、经济水平和消费习惯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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