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出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新政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7-10 21:57:49

2015年7月28日,博州老龄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联合下发文件《关于实施共同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 博州老龄办发〔2015〕7号),即--“银龄安康保险工程”,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博州的老年人来说,是个大好事。

~~关爱父母,从点滴做起。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精选

1
险种名称、期限

“银龄安康保险工程”即“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期限为一年。每人最多可保2份。


2
投保对象

年龄在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75周岁(含75周岁)以下(含75周岁),在博州辖区内居住,身体健康者。年满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退休和社会人员也可纳入参保对象。


3
投保方式

符合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条件的老年人,可向所在地社区、村或原单位提出申请,由社区、村或单位负责老龄(老年人)的工作人员到所在地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保险公司应安排专人办理相关投何事宜。

各地民政部门、老龄部门应积极争取当地政府为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城乡低保老人、失独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提供政策支持。

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为本单位退休老年人集体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

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和个人为老年人捐赠投保。

鼓励子女家人为老年人出资办理。


4
保险保障



列表说明: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费(元)

保险产品

保障责任

保险金额

最高给付限额

保险费

(每份)

说明

国寿e家吉祥送福综合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

意外伤害身故、伤残

10000


因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导致身体伤害。如:车祸、碰撞、坠落、砸伤等

驾驶或搭乘交通工具遭受意外伤害身故、伤残(汽车、火车、轮船、飞机)

20000

1、交通工具指领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颁发行驶执照的机动车、轨道交通工具、水上交通工具和飞机(电动车除外)。

2、驾驶或搭乘本合同约定的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给付意外伤害身故或伤残保险金额(10000元)的2倍。

意外伤害住院医疗

3000

60元

每次意外伤害原因至住院而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有医保者,按90%给付,无医保者,扣除100元免赔额后80%给付。

意外伤害住院日补贴

1800

每天补贴20元。累计给付以90天为限


最高保障金额合计

34800元





5
承保方式

中国人寿博州分公司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全州老龄人员的保险宣传、保费收取及理赔服务。州老龄办及各县市老龄办需要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协调各单位保险资料的收集及保险费的收取工作。

自2015年8月5日起承办。



6
理培流程

若发生保险责任事故,请您及时向中国人寿博州公司报案,或拨打客服电话95519电话报案。并根据保险事故情形提交相应理赔申请资料,公司在3-5个工作日内将给付的保险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划转至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账户。中国人寿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为博州老年人的承保、理赔做专职服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银龄安康保险工程”联系人:刘卫亮

办公室电话:2288645 手机:15999063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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