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顶替副书记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近期,安徽一批党员干部被通报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1-26 00:38:19

五河县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被污染,,时任分管副县长写出书面检查;粮食局党委副书记替驾驶员开车,后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顶替其承担了交通事故责任,其本人持默认态度,也未向组织说明......近日,安徽纪检部门通报一批党员干部,具体有什么问题,一起来看看~


芜湖:

无为县地税局原副书记湛明生私车公养问题。


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湛明生任无为县地税局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共计29055.45元。,。


鸠江区沈巷镇党政办工作人员赵兴龙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


2017年9月12日,在市委巡察期间,赵兴龙违反工作日午间禁止饮酒规定,午餐时饮酒。赵兴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陵县何湾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何键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5年12月,何键在操办其岳父丧事期间,违规收受18名分管部门及村居干部礼金共计6300元。何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收礼金全部退还。(芜湖市纪委)



宣城 :


广德县新杭镇杨邯桥村村委会主任刘帮林以工程款名义违规报销村级日常开支等问题。


2015年3月、2016年3月,杨邯桥村三次以修路工程款的名义,将38550元不符合入账手续的支出在村集体账目中报销。另外,2013年至2014年期间,刘帮林作为杨邯桥村村委会主任,在协助镇政府征迁工作中,共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3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现金2350元及一条烟、两瓶酒。2017年9月18日,新杭镇党委给予刘帮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受的现金以及宴请花费的费用已退还。


广德县邱村镇下寺村村委会主任秦爱林重复报销低保户护理费用问题。


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邱村镇下寺村村委会主任秦爱林在安排该村某五保户护理工作中,在领取了邱村镇下拨给该五保户的灾民生活救助资金(2000元),并用于支付该五保户部分护理费用后,又将该2000元在村账中报销。2017年10月27日,邱村镇党委给予秦爱林党内警告处分。。



广德县粮食局党委委员胡本源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3年5月13日19时许,时任县粮食局党委副书记的胡本源,在公务检查结束后返城时代替驾驶员将公车驶回,后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顶替其承担了交通事故责任,其本人持默认态度,也未向组织说明。后单位给予事故当事人1.6万元事故补偿款。2017年7月13日,胡本源将1.6万元上交县粮食局财政账户。2017年8月21日,县纪委给予胡本源党内警告处分。

   

广德县四合乡太平村党总支书记孙爱成大办女儿婚宴问题。


2016年9月30日至10月1日两天,孙爱成以自己购买材料、委托酒店加工的形式,租用四合大酒店场地为其女儿办理婚宴58桌。2017年9月11日,四合乡党委给予孙爱成党内警告处分。(宣城市纪委)


绩溪县上庄镇旺川村委会主任曹建华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2014年曹建华在担任上庄镇旺川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导致村集体资源费(村属蓄水池清淤砂石所售费用)102700元未及时缴入村集体账户。2017年9月,上庄镇纪委给予曹建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将102700元退缴至村集体账户。(宣城市纪委) 



合肥:


合肥市庐阳区庐阳经开区(林店街道)城乡统筹部副部长葛正柱侵吞群众拆迁补偿款问题。


阜阳北路高架项目征拆过程中,葛正柱伙同他人私分拆迁户拆迁补偿款2.3万元,其中葛正柱分得1.1万元。2017年5月,葛正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庐江柯坦镇虎洞村石子加工厂粉尘噪声污染问题


2017年5月,、噪声污染问题。经县环保部门核查,该石子加工厂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擅自开工建设,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进行试生产,群众反映问题属实。,未及时制止并报告环境违法行为,。、党总支委员胡金棒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庐江县纪委)




蚌埠:


怀远龙亢镇关庙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成岭等违规套取公益性公墓资金等问题。


2017年2月,经关庙村“两委”会议研究,以修建公墓周围道路名义套取公益性公墓结余资金32342元,打入周王村党支部副书记支友好个人账户。核查期间,,但关庙村仍从上述款项中支取30000元用于垫付社会抚养费。,2017年11月7日,,关庙村村委会主任王宗友、周王村党支部副书记支友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怀远河溜镇劳庙村原村聘干部蒋廷洪等人侵吞征地补偿款等问题。


2016年3月-6月,河溜镇劳庙村村聘干部蒋廷洪以本人及亲属名义虚报树木、青苗补偿款共计76684元,并安排时任村聘干部刘洪勤以其本人及亲属名义,虚报树木、青苗补偿款6607元。2017年9月18日,刘洪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蚌埠市纪委)



 淮上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唐启坤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7年8月,该局工作人员唐启坤、丁振东、曹国刚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公司负责人斋某某宴请,并饮用白酒。调查过程中唐启坤对抗组织审查。唐启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丁振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曹国刚给予诫勉谈话。(淮上区纪委) 



五河县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污染问题。


2011年至2017年,沱湖乡政府先后多次与养殖户签订沱湖大水面养殖承包合同,部分水面位于禁养区内,沱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未能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今年3月,,沱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对禁养区养殖问题进行了整治,但仍有养殖户在禁养区内养殖鱼蟹,其中双忠庙镇訾湖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正功的养殖水面约800亩,严重污染了沱湖生态环境,。2017年5月,五河县委责令时任分管副县长丁云红写出书面检查。6月,五河县纪委给予沱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持工作的副主任、沱湖乡党委书记黄向阳诫勉谈话,给予张正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淮上区吴小街镇八大集村八大集种猪场环境污染问题。


八大集种猪场环境管理不力,污水和粪便外溢造成种猪场北侧界沟内水体污染,。,履行职责不力。淮上区环保局、淮上区环境监察大队、淮上区农林委执行环境保护方面政策、法规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2017年10月,淮上区纪委给予八大集村委会主任陈玉伦党内警告处分,淮上区委组织部分别对淮上区环保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黄立林、淮上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金涛、淮上区农林委副主任科员宋家庆诫勉谈话。(蚌埠市纪委)  




六安:

霍邱王截流乡分水闸村支部副书记李平和优亲厚友、以权谋私问题。


经查,2013年1月至2017年9月,李平和违规将其父李某臣评定为低保户、贫困户,致使李某臣违规享受农村低保补助金、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补助金、危房改造补助金,合计16760元。李平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六安市纪委) 


霍邱县临淮岗乡甘花园村妇女主任陈孝荣识别扶贫对象不精准问题。


陈孝荣违规将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郭某某确定为扶贫对象。陈孝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郭某某贫困户资格被取消。


霍山县大化坪镇青枫岭村文书戴元祥违规虚报冒领造林补贴问题。


经查,2014年,戴元祥利用职务之便,虚报4亩茶叶造林面积,并冒领造林补贴1200元。戴元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椒县:


2012年5月至2014年12月,王开荣违规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津补贴等,共计支出36560元,其中王开荣个人领取津补贴8600元。王开荣受到记过处分,。


全椒中学教师谈维平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


2016年3月,谈维平利用保管单位车辆加油卡的便利,违规为其私家车加油。谈维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全椒县纪委)


全椒县大墅镇章辉村党总支原书记、村民委员会原主任章光明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问题。


2007年至2016年,章光明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申报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共计120997.43元。,,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滁州市纪委)



淮北:


烈山镇青谷社区党总支委员刘远圣未及时上报低保人员死亡信息问题。


2013年11月至2015年8月,青谷社区3名低保人员死亡后,刘远圣未及时将信息上报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致使3名低保人员死亡后其亲属继续领取低保金共计8930元。2017年11月,刘远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宋疃镇古饶社区党总支委员王子辉未及时上报更新低保人员死亡信息问题。


2012年5月,古饶社区居民赵某某一家三口申请并享受低保。2013年4月,赵某某妻子李某某死亡。2015年8月,审计发现李某某死亡并取消其低保资格。王子辉作为古饶社区具体负责低保工作的党总支委员,未正确履行职责,没有及时将李某某死亡信息上报更新。2017年11月,王子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宋疃镇宋疃社区党总支委员李居情未及时更新低保户信息问题。


2011年4月,宋疃社区北西组李某某户申请并享受低保。2014年6月,李某某用妻子王某的身份证购买一辆福特福克斯汽车。李居情作为宋疃社区具体负责低保工作的党总支委员,未正确履行职责,没有及时将李某某拥有车辆信息上报更新。2017年10月,李居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古饶镇半峭社区文书常明堂出具虚假低保证明问题。


2013年10月,半峭社区居民李某某在申请办理低保时,常明堂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未能如实填写李某某拥有车辆信息,导致李某某享受低保。2017年11月,常明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古饶镇新村居委会原文书赵钦未及时上报更新低保人员死亡信息问题。


2011年3月,新村社区居民邱某某申请并享受低保。2015年1月,邱某某死亡。2015年8月,审计发现邱某某死亡并予以退保。赵钦作为低保户动态管理的具体责任人,没有及时将邱某某死亡信息上报更新,致使该户违规领取低保金1890元。2017年11月,赵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淮北市纪委) 


淮北烈山区教育局校安办负责人杨振山收受工程承建商贿赂问题。


2010年至2016年春节及中秋节期间,杨振山利用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安工程工作之便,收受工程承建商烟酒、现金、购物卡价值共计3.9万元,并在学校建设教学附属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2017年7月,、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濉溪县百善镇房管所所长黄山违法办证问题。


2012年至2014年,黄山受他人所托,通过社会人员办理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又在明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系伪造的情况下,利用职权违法为他人办理房产证。2017年6月、7月,、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淮北市纪委)



来安:



来安县汊河镇相官村原党支部书记唐继友违规问题。


2014年至2015年,唐继友在任相官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村级“零招待”规定,以秸秆禁烧、换届选举、计划生育等名义支出招待费共计32248元。唐继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安县大英镇五岔村原党支部书记夏玉和违规问题。


2013年至2014年,夏玉和在任五岔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管理费用名义签字报销村“两委”招待费用15笔,共计27026元。夏玉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滁州市纪委) 


亳州:


谯城区城父镇塔楼村村委委员王显才收受他人礼金问题。


2015年底,王显才收受危房改造申请人王某某现金5000元,虽在镇纪委对其调查期间予以退还,但占有时间超过6个月,违反廉洁纪律。2017年5月22日,经城父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显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亳州市纪委)



淮南:


凤台县翟庙村原支部书记陈亚中、原主任李坤玉危房改造工作中的失职问题。


陈亚中、李坤玉在任翟庙村支部书记和主任期间,没有认真履行危房改造申报程序,错误上报11户危房改造户,同时将危房改造剩余资金挪用到其他村集体开支,合计金额75000元,。,李坤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寿县众兴镇楼郢村民兵营长姜保明等3人五保供养工作中的失职问题。


作为村分管民政工作领导,楼郢村民兵营长姜保明、党总支委员夏德成、文书王新厚,没有及时上报五保户王某某、黄某某减员信息等材料,导致二人在死亡后依然享受五保补助款,被亲戚领取,合计12050元。姜保明受到了严重警告处分,夏德成、王新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淮南市纪检监察网 )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及各地纪检监察网

编辑:涓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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