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司机李某被胡某驾驶的大货车追尾,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却判?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0-11-20 03:11:45

曲阳法律网(陈少勇)近日,,驳回保险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就此,。

2017年3月10日,曲阳司机李某驾驶石家庄某汽车运输公司的大货车行至石黄高速石家庄路段时,被石家庄市藁城区胡某驾驶的大货车追尾,经公估公司评估车损为3.9万余元,高速石家庄交警大队责任认定胡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因对赔偿不能达成调解,2017年4月10日,。

2017年5月10日,。法庭上,保险公司代理人辨称,公估公司的评估报告系原告单方委托,侵害了保险公司的定损权、知情权,并且评估损失远高于保险公司勘查后所确定损失,同时也没有提供维修发票进行佐证,故而申请重新鉴定。

运输公司委托代理人曲阳县曙光法律服务所陈少勇则认为,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保险活动当事人可以委托保险公估机构等依法设立的独立评估机构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由此,原告有权利进行单方委托评估车损。,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但本案中,被告保险公司未在举证期间内提出重新鉴定,且无相反证据。故此,,而应该判令被告保险公司按原告评估的损失进行赔偿。

2017年5月12日,,认为被告保险公司虽对公估公司评定损失有异议,其没有提交反驳证据,也未在举证期间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故其主张本院不予以支持。遂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车损及施救费、评估费等4.2万多元,案件受理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保险公司不服,。2017年10月13日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信用卡理财: 免费代办信用卡 手刷POS机  报名回复:信用卡

招聘求职、房产信息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发表
26906人 签到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