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林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混岗集体工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森工办发【2015】77号)文件要求,经内蒙古大兴安岭兴安石油公司对上报混岗集体工的原始材料进行查证核实,并经森工集团(林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处审核后,现予以公示。
情况如有不实,请知情者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即2016年4月22日——2016年5月3日),口头或书面向林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处、内蒙古大兴安岭兴安石油公司社保办举报。
举报电话:0470-7427494(林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处)
举报电话:0470-7426702(内蒙古大兴安岭兴安石油公司社保办)
内蒙古大兴安岭兴安石油公司
2016年4月22日
↓↓↓ 点击"阅读原文" 【查看公示名单】
觉得不错,请点赞↓↓↓